卡地亚公司认为,自己拥有的卡地亚品牌是世界上最具影响力的驰名品牌之一。但由佛山铭坤陶瓷有限公司生产、金丝玉玛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及上海个体陶瓷经营户章云树参与销售的“卡地亚”系列瓷砖,将与原告商标相同的卡地亚作为商品标识使用,并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3被告在经营中停止使用“卡地亚”品牌,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庭审中,诉讼双方就卡地亚商标是应该得到跨行业的保护,以及作为经销商的第二、三被告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展开辩论。被告代理律师提出,他们的瓷砖产品并没有使用“卡地亚”作为商标进行虚假宣传,只是将“卡地亚”高贵、永恒的品牌概念作为自己的设计灵魂。而且卡地亚属于珠宝制造商,而被告所生产的是建筑材料,二者并不属于同一行业,不构成不正当竞争。第二、第三被告还表示,经销商是通过合法渠道进货的,不应该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但原告卡地亚认为,一个商标一旦构成驰名商标,该商标的保护应从类似商标到不类似商品的保护上,不受行业的限制。同时,被告明知该商标具有相关影响,故意进行模仿,构成侵权。并且被告还利用了原告的驰名商标品牌带来的巨大市场效应,还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庭审结束前,诉讼双方表示同意法官主持调解。若调解不成,法院将择日宣判。瓷砖之家-专业提供瓷砖,陶瓷,瓷砖信息,瓷砖资讯和瓷砖新闻的专业瓷砖网站,瓷砖O2O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瓷砖网上购物商城,敬请登陆瓷砖之家http://cizhuan.jc68.com/